费用不含
1.旅途中飞机候机及转机用餐;
2.因客观原因需要更换上述酒店所产生的房费差价;
3.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4.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费用;
5.一切个人消费(例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上网、通讯等费用);
6.护照费及签证相关的费用,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7.酒店单人房差40欧/人/晚。酒店单房差仅指普通单人间(如客人要求大床单间或单独一人住标双,单房差另议);
8.航空公司临时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9.8 岁以下(不含8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减少2000元,占床按成人价格收费。8岁起必须占床。儿童服务标准同成人,含早餐及门票;
10.婴儿收费 :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 ;
11.欧洲各地有当地官方导游讲解,为了感谢他们的热忱服务,请另付上小费EUR1/人。
费用说明
1.8 岁以下(不含8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减少2000元,占床按成人价格收费。8岁起必须占床。儿童服务标准同成人,含早餐及门票;
2.婴儿费用: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按婴儿价格收费,此收费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
3.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签600元/人,英签800元/人;
预定须知
1.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服务费)1100元/人、英国签证费(含服务费,不含加急费)1300元/人;
2.报名后收取的机票定金2000元/人,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取消,机票定金不退;
3.报名南航、法荷航线路,若游客出发前22天内取消,需收取全额机票款;
4.送签前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取消,我社除收取机位定金损失外,还需收取其他已经产生的实际损失,如境外交通(如TGV、金色山口快车、欧洲之星、游轮、摆渡船等境外交通工具)及酒店费用;
5.送签后出签前,如游客自行取消、或因游客自身原因不能按照领馆要求前往面试、导致无法出签: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7000元/人;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改签转或退票);
6.已获签证后,如游客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游客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7000元/人;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改签转或退票);
7.签证自理的游客,如在团组送签后自行取消(包括因同行的游客被拒签而取消),若此时团组未出机票,我社将收取损失费6000元/人;若此时团组已出机票,我社只能退回境外餐费和景点门票费(团队机票/火车票/船票等交通工具的费用,不允许更改签转或退票);
8.赴境外旅游通常会收取防滞留保证金,具体金额将根据游客实际情况而定;保证金金额会在送签前与游客确认,如游客无法交纳,机票订金不予退回;如游客同意交纳,但在出发前又拒绝交纳或款项未能到帐的,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9.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或自备签证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对目的地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10.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无效或有效期不足6个月等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温馨提示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时间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但由于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敬请理解与配合;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为利于行程合理安排,抵达当天直接开始游览的团队早餐将在飞机上用餐,行程均不含早餐,上午11点后(含11点)抵达的航班,行程均不含午餐;
4.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4-4.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回程在当地下午17点前(含17点)、晚间23点前(含23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5.行程中所列航班号、火车班次、客船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航空、火车、船公司会临时就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可能;时间后缀+1是指第二天抵达。
酒店说明
1.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不同于国内酒店星级评判标准,与国内相同星级的酒店规模、设施、服务上都有一定差距,且欧洲大部分特色酒店不参与星级评定;
2.如正值旅游旺季或欧洲各地展会举行期间,部分酒店会距离市区较远或调整至就近夜宿地,敬请理解;
3.按照欧洲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8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8岁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一标间多可接纳一位不占床儿童;
4.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交单房差入住单人房(欧洲的单人房一般指房间里面只有一张90厘米宽的床)。
交通说明
1.欧洲法律规定,司机开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天,每天必须有至少12小时休息;司机每行驶两小时后必须休息20分钟;
2.欧洲相关法律对于司机工作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如果游客有额外服务的要求而导致需要司机超时工作,需要征得司机的同意,同时要支付EUR50-200/小时的额外费用。请尊重并配合导游司机的工作,请勿迟到,以便行程的顺利进行;
3.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仅供参考,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4.因“不可抗逆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如遇战争,天灾及航空公司停运、破产、滞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会尽力协助团友解决问题,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理。
门票说明
1.由于团队行程中部分景点门票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2.行程中未标注入内的景点均为外观,入内参观仅含景点首道门票。
用餐说明
1.如遇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或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将安排当地餐食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2.酒店房费已含次日早餐,如自动放弃酒店安排的早餐,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退费说明
1.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2.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餐食、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或临时自愿放弃游览,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3.由于团队机票为指定航线往返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回程,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签证说明
1.欧盟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全世界范围内启用生物指纹录入系统,所有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领事馆将要求本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当地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及拍照,请申请人在出团前45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
①英国、西班牙、比利时、丹麦、挪威、芬兰、希腊、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3楼;
②法国、德国、瑞士、荷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9号东宝大厦2层;
③意大利、奥地利: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圣丰广场2楼05室;
2.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参加欧洲团队游客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进行商务活动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
3.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所有办理团队签证的客人均有可能被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试销签,面试销签关系到使馆给予游客良好的记录,游客请予以配合!一般使领馆会在团队回国前后决定面试销签名单,旅行社接到通知后,会电话通知游客,面试销签所产生的费用请游客自理;
4.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所有办理团队签证的客人回国抵达机场时需将护照原件、全程登机牌交回领事馆销签,届时会有专人向游客收取,旅行社非常感谢游客的配合!
5.护照销签的时间取决于各领事馆的工作进度,视淡旺季不同销签时间也不同,通常在15-30天左右不等,请游客在未结束销签前,建议先不要安排下一次出行,提前预订交通、住宿费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6.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在销签时会检查游客的全程登机牌,并核对航班与姓名信息,如发生信息有误请及时告知领队及时补救。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或登机牌信息有误,导致被领事馆要求前往面试,费用自理。请务必必保管好全程登机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在销签时会检查游客的护照欧盟离境章和回国入境章,如果没有或者不清楚将会导致被领事馆要求前往面试,费用自理。游客在回国过关后应注意检查自己的护照入境章,如有缺失或不清楚及时发现要求重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游客必须无条件配合欧洲领馆的消签工作,否则有可能被计入国际游客黑名单而被限制入境;
9.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①非中国护照的团友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
②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团友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③持香港的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10.以上“签证提示”仅供客人参考,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客人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保险说明
1.我社已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本司强烈建议游客根据个人情况,自行购买医疗或其他保险,以更全面保障游客利益;
2.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
3.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将实际身体情况告知旅行社,如个别游客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危及他人健康之疾病,旅行社有权拒绝游客出团或终止游客随团,所交费用按游客违约处理;
4.老年人特别说明:出境游长线舟车劳顿,为团友身体健康状况考虑,80岁以上老人及其他身体条件不不太适宜长途飞行的团友,请权衡自身身体条件选择参加的团队,敬请理解;
5.65岁以上老人请提供健康证明并自行增加购买适合高龄游客参团的相应高额保险。为明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请65岁老年人出团前签署健康承诺函及需有亲友的陪同下参团。
风险说明
1.境外游览时游客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欧洲整体治安相对较好,但某些国家也存在治安隐患,尤其景区、酒店大堂、百货公司、餐厅等游客聚集的地方更是偷窃行为多发地,游客务必随同导游带领并注意结伴而行,在游玩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
2.乘坐交通工具时,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不应放进托运行李内;外出旅游离开酒店及旅游车时,也请务必将现金、证件或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因为酒店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安全,司机也不负责巴士上旅客贵重物品的安全,现金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受保范围内;
3.因个人疏忽丢失任何财务(机票、护照、钱财、衣物等),旅游社将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不可以因此耽误团组行程;
4.自由活动期间如果下海游泳或者从事与海有关联的各种活动,要注意安全,切忌不可以逞强,以免出现生命危险;
5.旅行社原则上不会在行程中安排高风险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您慎重选择参加诸如湖区游船、雪山活动、热气球、普车越野、摩托车驾驶、自驾车、蹦极、水上摩托、滑翔伞、冲浪、探险等高风险项目。